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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既要保持土地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赋予一些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的地方一定的改革完善空间,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三、处理好规模经营与小农户发展关系,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四、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制度,总的要求是积极稳妥,尊重农民意愿,统筹处理好各方关系。
六、强化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七、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九、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处理好稳定和放活的关系,明确底线,扩权赋能,稳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