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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寿光市出台政策支持蔬菜种业发展

源于:寿光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0-07-17 17:08 2000

      种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市场环境的营造。今年3月,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蔬菜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蔬菜种业创新发展,扶持企业繁育加工推广,吸引蔬菜种业企业落户。其中对获得中国种子协会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称号和信用企业等级的寿光种子企业,直接给予补贴奖励。《意见》是寿光市政府支持蔬菜种业发展,营造市场环境的有力举措。


      一、种业创新企业扶持政策。对在寿光建设研发中心或育繁基地的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企业,给予建设用地价格优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拆迁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给予50%补贴;对省级及以上科研事业单位或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在寿光建立独立法人种业研发机构,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给予200万元奖励,并5年内每年给予50万研发经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每个品种在上级补贴基础上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建立种质资源库并储存种质资源5000份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10 万元经费支持。


      二、繁育加工推广扶持政策。在海南省建立20亩以上育种基地的企业,每年可按照每亩1万元、每企业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贴;对购置先进种子生产设备或生产线的企业,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贴;对获得中国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AAA 级、AA级、A级信用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 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补贴奖励;企业自主研发的品种,按年销售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三、招引企业扶持政策。对落户寿光市的蔬菜种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符合山东省“双招双引”现代高效农业考核标准,将被认定为总部型企业,可享受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补贴;落户后,按照不同标准和条件,给予200万、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四、人才扶持政策。支持蔬菜种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与育种企业开展人才合作交流。对寿光市的育种专家,入选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30—300万元综合资助。


      五、种子种苗展示交易扶持政策。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打造蔬菜种苗展示交易会的主会场及分会场给予一定的支持;对参加国内、外大型种子展会并推广自有品种的企业,给予不超过 5 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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