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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完善产业扶贫风险防范措施

源于:农业农村部     时间:2020-12-02 09:37 776
刘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产业扶贫风险防范措施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发展产业是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根本途径和长久之策。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新型主体,不断完善带贫机制,产业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但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期、发展期,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随着要素投入不断增加、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扶贫面临的风险不容忽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产业扶贫风险防范,提升产业扶贫质量,促进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是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一、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当前,由于多方面原因,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一些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必须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020年3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把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监测对象开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及其他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发展持续稳定带贫的特色产业,是应对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支撑。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林草局2019年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产业扶贫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聚焦生产、经营、带贫能力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领域,系统评估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切实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主攻方向,突出规划引领、产销对接、主体培育、科技支撑等关键环节,着力构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技术人才精准服务、完善产业联贫带贫机制,不断增强产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脱贫摘帽地区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重视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支持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新型主体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带贫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评定向贫困地区倾斜。截至2019年底,832个贫困县共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4万家,发展农民合作社72万家,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初步实现了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国务院扶贫办认定扶贫龙头企业2.86万家,要求各地统筹使用扶贫和涉农资金、扶贫再贷款、社会帮扶项目资金等,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扣减应缴税额。特别是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专门印发文件,明确允许贫困县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要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支持。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好的涉农企业和其他涉农组织,可优先支持其参与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项目,并降低资金使用门槛。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作为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支持鼓励东部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顺应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趋势,满足贫困地区招商引资推进产业发展的需求。稳定带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政策,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进一步引导龙头企业投资兴业、工商资本下乡、企业家下乡、本地能人回乡创业。进一步完善联农带贫监测机制,将扶持政策与联农带贫效果紧密挂钩,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

三、关于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一直是农村发展的短板,已经成为当前制约贫困地区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贫困群众稳定持续增收的瓶颈。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河北、湖北、四川等16个省(区、市)开展试点,对贫困地区建造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给予补贴。同时,鼓励贫困地区利用扶贫专项资金、整合涉农资金加快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升扶贫产业发展水平。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地方加强产地预冷、分拨配送、冷链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生鲜农产品产后损失,畅通“进城”渠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扩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覆盖范围,协调加大用地用电投入等政策支持力度,争取将更多类型的保鲜储藏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同时,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加强产地农产品信息采集和服务。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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